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中医药系统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2017年11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3件).docx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doc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12-29
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质量检测检验所南4楼(中国农业科学院内)
咨询电话:010-6216 6199
邮箱:ysty2018@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药食同源研究分会